格隆汇9月23日丨ST丰华(600615.SH)公布,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和资金占用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全部归还占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39)。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7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五)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显示资金占用事项已消除的,或者公司董事会决议说明违规担保事项已解除或相应审议程序已追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天健审〔2019〕8-296号)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部归还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的独立意见均已显示资金占用事项已消除,公司认为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ST丰华(600615.SH)资金占用事项已消除 申请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格隆汇9月23日丨ST丰华 600615 SH 公布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和资金占用费 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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