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河和美生活混合: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4:11:23 中财网
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
6月
13日《关于准予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8】975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
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
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
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5月
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成立日期:2002年
6月
14日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出资额
(万元)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
MBA。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1988年至
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
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2016年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董事周浩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18年
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上海
新江湾城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城投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监事会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
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
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付华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
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历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主管,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首都机场集团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陆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
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中国银河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机构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安
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董事长秘书,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管理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年
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员、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
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
6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
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年
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
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
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
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
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
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周宇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8年
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历任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北京华证普惠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XBRL应用部业务
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
中心(统计分析中心)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调查评价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
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纪检委员。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
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
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
MBA。1988年至
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
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
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
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16年
2月加入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7年
12月转任董事长。
原总经理范永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代为履行总经
理职务。该事项已经于
2019年
5月
30日对外公告。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
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法
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
财务、资产评估等工作。2007年加入银河基金,先后任监察部监察稽核(内审)、财务部总监、综合管理部
总监。
副总经理钱睿南先生,硕士研究生,1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2年
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
理、股票投资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袁曦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2007年
12月加入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研究金融、汽车和休闲服装行业,历任研究员、资深研究员,现担任基金经理。
2015年
12月起担任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12月起担任银河智慧主题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1月起担任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副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
部总监吴磊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晶先生,股票投资部副总监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
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亲属关系。
第二节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
[1983]146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
1998】3号
联系人:郭明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
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
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
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
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
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
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
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8
人,平均年龄
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
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
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7年
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745只。自
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
《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
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
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
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
2005、2007、
2009、2010、2011
、2012、2013、2014
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
威的
SAS70(审计标准第
70号)审阅后,2015年、2016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
ISAE3402(原
SAS70)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
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
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
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
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
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
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
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
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
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
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
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
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
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
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第三节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公司网站:(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
6号
A-F座
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01号
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
(8)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
(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
(1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1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
(1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
(15)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
(1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王虹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
(1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范超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
(1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1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址:
(2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米硕
电话:(0551)68167601
传真:(0551)62207773
(2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
(2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jijin.txsec.com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号
6幢
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10)51150298
传真:(010)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010)61418888
传真:(010)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冯适
联系人:胡小骏
第四节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银河和美生活混合
基金类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投资市场的研究和上市企业的基本面、经营状况、成长性和投
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符合本基金定义的和美生活主题的质地优秀、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和美生
活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股指期货及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
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定量和定性的多因素分析,从宏、中、微观等多个层次研究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结
合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研判
A股市场的演化趋势,分析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
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进而在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采用自下而上、辅以自上而下的策略,
动态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以争取降低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及权证投资策略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
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重点分析股票、债券等
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
券的比例,以争取降低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
(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
P/E、
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本基金定义的和美生活主题领域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的精选以及对行业内相关股票的深入分
析,挖掘该类型股票的投资价值。
(1)和美生活主题的界定及涵盖
“和美生活”的内涵可以概括界定为:随着国内人均收入的提高,保障居民生活和工作的行业连续多年稳
定快速增长,而且随着年龄结构和受教育程度的变化,民众不断提升对于生活幸福感、生活品质以及健康
水平的需求,消费对经济的贡献开始占据首位,涌现了很多新兴消费、消费升级和新的商业模式的机会。
从投资的角度,“和美生活”主题将主要聚焦于“健康生活、快乐生活、安心生活”三个维度的相关行业
和领域。健康生活,涵盖了有利于民众身体健康的如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生物等基础消费行业和领
域;快乐生活,涵盖了为民众提升生活愉悦感的如休闲服务、TMT、交通运输、建筑建材、新能源、家电、
智能制造等体验式消费行业和领域;安心生活,涵盖了有利于民众提升生活安全感的如房地产、金融、国
防军工、安全安防等保障式消费行业和领域。
从上述三个维度涵盖的行业、领域,本基金管理人结合对证券市场的宏观、中观、微观全方位分析研判的
基础上,捕捉不同市场阶段的投资主题、行业轮动及结构性投资机会,为投资人获取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
使投资人从投资的角度真正体验的和美生活。
(2)主题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和美生活主题涵盖的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
权重。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和美生活主题涵盖的各个行业的基
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1)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特征以及在国民
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在当前宏观背景下适宜投资的重点主题行业,主要包括:
1宏观政策影响分析: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化,分析各项政策对各行业及其
子行业的影响,前瞻性的布局受益于国家政策较大的行业及子行业。
2市场需求变化:不同行业及子行业在技术优势、定价策略、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差异,影响到其盈利水平。
本基金将前瞻性的配置市场需求预期比较稳定或预期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或子行业。
3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等因素,采
取“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对各个子行业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行业评级及行业估值与轮动等因
素确定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2)自下而上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从行业的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市场估值等因素来确定基金
重点投资的行业。对行业的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景气分析
行业的景气程度可通过观测销量、价格、产能利用率、库存、毛利率等关键指标进行跟踪。行业的景气程
度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
2财务分析
行业财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行业的成长性、成长的可持续性以及盈利质量,同时也是对行业景气分析
结论的进一步确认。财务分析考量的关键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净
利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债务结构等等。
3估值分析
结合上述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确定适合该行业的估值方法,同时参考可比国家类
似行业的估值水平,来确定该行业的合理估值水平,并将合理估值水平与市场估值水平相比较,从而得出
该行业高估、低估或中性的判断。估值分析中还将运用行业估值历史比较、行业间估值比较等相对估值方
法进行辅助判断。
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数量化方法对上述行业配置策略进行辅助,并在适当情形下对行业配置进行战术性
调整,使用的方法包括行业动量与反转策略,行业间相关性跟踪与分析等。
(3)事件驱动策略
本基金在和美生活主题涵盖的范围内,将尽力发掘和深入分析可能为个股带来超额收益的事件,充分把握
事件驱动策略为股票投资带来的超额投资回报,可能采取的事件驱动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业绩预增策略、股
东增持策略等。
(4)精选个股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主题涵盖的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有较强竞
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确定具有比较
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①研发能力
研发能力的强弱关乎着公司的长期生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品开发战略、良好的研发团队、
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
②市场能力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③企业的产品线
公司是否有完善的产品线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长期的产品有效衔接。
④公司治理结构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事项。
⑤公司管理
公司的管理团队是否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成本、质量与安全、营销等方面具有同业中居前
的管理水平。
⑥政府政策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整对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
⑦人口及经济结构变迁
人口以及因经济发展而导致的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及需求变化,都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
基金将动态的跟踪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估值水平,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
合理的股票。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及其增长变动的方向和
速率;盈利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价值指标方面,本
基金主要考虑
PE、PB、PEG、PS等。
3、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进行债券类资产投资时,本基金将会考量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可转换债
券投资策略,选择合适时机投资于低估的债券品种,通过积极主动管理,获得超额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全面研究
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
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
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
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市场
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
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债券信用风险评定需要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等财务信息,同时需要考虑企业的经
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评估其违约风险水平。
(3)套利交易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国债与金融债)、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不同市场的不同板块
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基金管理人采取积极策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在正常条件
下它们之间的收益率利差是稳定的。但是在某种情况下,比如若某个行业在经济周期的某一时期面临信用
风险改变或者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这种稳定关系便被打破,若能提前预测并进行交易,就可进行套利或减
少损失。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对那些有
着较强的盈利能力或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行业的景气度、成长性、核心
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发行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
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
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
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
流动性等特征,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
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
性风险。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基
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
为交易标的。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
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
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
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
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和美生活主题相关股票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
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
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
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20%;
(17)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
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采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3)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除上述第(2)、(13)、(20)、(21)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
受相关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
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
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
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
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
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中证
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中证
500和沪深
300成份股一起构成,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
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中证全债指数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很好地
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比较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有利于投资者对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判断。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在不对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变
更名称或停止发布,或者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
2019年
3月
31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
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权益投资
7,758,474.00 43.89
其中:股票
7,758,474.00 43.89
2基金投资
--
--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
--
--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
5金融衍生品投资
--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915,237.55 56.09
8其他资产
4,792.40 0.03
9合计
17,678,503.95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农、林、牧、渔业
--
B采矿业
--
C制造业
626,316.00 4.07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E建筑业
--
F批发和零售业
326,976.00 2.12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H住宿和餐饮业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03,526.00 16.26
J金融业
3,557,404.00 23.10
K房地产业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52.00 0.00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P教育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743,500.00 4.83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S综合
--
合计
7,758,474.00 50.38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70恒生电子
7,600 665,456.00 4.32
2 002410广联达
21,000 626,010.00 4.06
3 600030中信证券
23,000 569,940.00 3.70
4 600837海通证券
40,000 561,200.00 3.64
5 300253卫宁健康
37,000 540,200.00 3.51
6 000001平安银行
42,000 538,440.00 3.50
7 601336新华保险
9,500 510,055.00 3.31
8 601211国泰君安
25,000 503,750.00 3.27
9 002777久远银海
12,800 460,800.00 2.99
10 300015爱尔眼科
11,500 391,000.00 2.5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本期没有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的安排。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恒生电子
600570:
2018年
7月
8日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高级副总裁廖章勇、副总裁沈志伟接受
公安机关刑事传唤事项(见公司公告
2018-025
号),
1、公司法务部门从相关公安机关口头获悉,廖章
勇和沈志伟自接受公安机关刑事传唤于
2018年
7月
7日稍晚时候已满
24小时,目前二人已处于解除
刑事传唤阶段。
2、上述刑事传唤事项源于公司前期在内部审查过程中发现公司高管廖章勇、沈志伟涉嫌
在外部以各种形式组织成立企业开展与恒生电子有竞争性的业务,公司内部调查发现二人涉嫌利用职务之
便,盗取公司相关商业秘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基于此向相关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上述事项
目前仍处于公安机关的法律程序之中。
2018年
7月
21日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涉行政处罚事宜的进展公告,,
恒生网络被西城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恒生网络及其法定代表人宗梅苓被下达了限制消费
令。恒生网络系依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2亿元。截至
2018年
7月
20日,恒生网络已
缴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123号)所涉罚没款人民币
23,121,028.61元,
尚未缴付人民币
416,346,462.07元,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17年末净资产金额
约为人民币-4.21亿元。目前,恒生网络已无法正常持续运营,处于净资产不足以偿付《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123号)所涉罚没款的状态。目前,恒生网络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
结。
新华保险:2018年
10月,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虚假材料和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
率等行为,新华人寿被银保监会罚款
110万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3,198.30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1,594.10
5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4,792.4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六节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证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11.22-2018.12.31 0.68% 0.10% -4.74% 0.81% 5.42% -0.71%
2019.01.01-2019.03.31 8.35% 1.20% 20.67% 1.08% -12.32%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09% 0.99% 14.95% 1.02% -5.86%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于
2018年
11月
22日,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和美生活主题相关股票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
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截至本报告期末,建仓期未满。
第七节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
形消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第八节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
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5月
22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
2019年
7月
5日前公告。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更新内容作了相应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直销及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十、基金的投资
”之“(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数据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的报告。
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九)、基金的业绩
”中对基金成立
以来至
2019年
3月
31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但未经审计。
6、“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进行的信息披
露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