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十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谢苏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婧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新的财务总监聘任之前,由总经理谢苏明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的职责;聘任苗鹏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对上述聘任的高管人员的资质和能力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上述董事会聘任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 二、上述聘任的高管人员的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 三、鉴于上述聘任高管人员聘任程序合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谢苏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谢苏明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的职责;聘任苗鹏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5 日
600321:正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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